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起步,紧接着便在城市展开,并形成了城市农村齐头并进的局面。在这种农村城市同时发展的改革中,最终还是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

    就农村的改革而言,"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虽然在一些地方悄然兴起,但它还处于一种"非法"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两个农业文件虽然强调放宽农村政策,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允许"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但文件仍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并将"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等同起来。直至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才把"不许包产到户"的规定改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时,"包产到户"虽然仍得不到政策的"认可",但毕竟允许某些特殊的地方可以搞"包产到户",这实际上已为"包产到户"开了一条小缝。

    1980年1月,国家农委针对农村的发展状况召开了各省、区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在会上,一部分人把主张"包产到户"斥之为刮单干风,另一部分人则主张热情支持农民"包产到户"。安徽农委主任介绍安徽经验,在会上遭到批评。有的同志批评安徽省的"包产、包干到户"是搞资本主义,并且传染绐了他们省;有的代表说,"包产到户"不属于社会主义,至多属于半社会主义。有位农业部门的负责人说,社会主义应当包括公有制、按劳分配和集体劳动这三条。大会发言后分组讨论,大家的分歧很大,尤其是华东组的争论极为激烈。争论的焦点是"包产到户"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

    1月31日下午3时半,会议向中央政治局汇报情况,参加听取汇报的有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余秋里、王任重、姚依林等领导同志,各省、市、自治区农委的负责人也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杜润生汇报会议情况后,华国锋讲了话。华国锋认为,"责任制和包产到户单干不要等同起来","包产到户老的弱的也分了一份,有困难;妇女、职工家属不能发挥他们的才能"。至于已经搞了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群众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最后,邓小平讲了话。他说,对"包产到户"这样大的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他讲了一个问题,就是本世纪末达到小康目标,人均收人1 000美元。要按照这个目标,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不定出规划,不确定目标,四个现代化是没有希望的。在这次会议上,从华国锋到邓小平虽然没有对"包产到户"给予肯定,但也没有提出否定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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