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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会学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2018年10月12日 09:02    来 源:《社科院专刊》2018年10月12日总第455期     作者: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质量研究的水平、促进我国与国际社会质量学会的学术沟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以“社会质量与社会治理研究”为主题,近日在京召开“2018年社会学高峰论坛”。

  在论坛上,国内外学者就社会质量与社会治理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与互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发表了题为“我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主题演讲。李培林指出,我国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表现为,经济新常态下的社会转折、城镇化的转折、职业结构和劳动力供求的转折、收入分配状况和居民消费的转折、人口结构巨变和老龄化的转折。这些具有标志性的转折点,预示着我国社会结构转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李培林表示,我国社会学者要深入理解经济新常态,密切关注新常态下社会结构转型的新特征,结合社会质量理论,讨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规律、新特点,进一步创新社会质量理论。

  国际社会质量学会主席劳伦特·梅森教授(Laurent van der Maesen)在主题演讲中认为,社会质量理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欧洲学者首先提出的,其初衷是对当时欧洲国家出现的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整体福祉的倾向进行批评,希望借助社会质量理论的提出对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予以纠正,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改革提供思路。同时,梅森教授又对当前欧洲最新的社会质量研究进展作了介绍,并高度评价了中国学者在社会质量研究方面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会议认为,社会治理的提出是对以往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种回应,意在弥补政府管理模式滞后于社会经济转型的现实问题。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倡导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并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而言,社会治理所蕴含的理念与社会质量理论是有共通之处的。社会质量理论对社会治理实践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而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构成部分,即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也与我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有着密切的联系。

  此外,国际社会质量期刊编委会成员盖斯普(Des Gasper)教授、鲍勃科夫(Vyacheslav Bobkov)教授等国际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陈光金、李炜,浙江大学教授林卡,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方伟晶、谭康荣、钟华、金蕾等,分别就社会质量研究相关主题作了学术报告。

  此次社会学高峰论坛的召开,促进了国内社会质量研究的发展,加强了国内国际在社会质量研究方面的学术沟通,并进一步奠定了今后学术合作的基础。通过与国际知名学者的沟通与互动,国内学者不仅有机会展示相关研究成果,进一步了解国际社会质量研究的最新进展,而且有效拓展了国内外学者的社会质量科研思路,开拓了研究视野。此外,中外学者间的高效互动,促进国内学者重新认知我国社会质量研究水平,评估我国社会质量研究方向的可行性,为今后的研究取得更好的科研成果、提高国内社会质量的研究水平、学术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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