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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斐关系史》:对中国—太平洋岛国关系的初步探索
2025-04-18 来源:社科院专刊 总第758期 作者:吕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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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桂霞(世界历史研究所)

  自1975年第一个太平洋岛国斐济与我国建交,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关系蓬勃发展,务实合作不断深化。目前,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关系已经发展为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中国建交的11个太平洋岛国已成为我国周边外交的重要地区。无论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发展,还是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构建,抑或中国的太平洋岛国学建设,都需要我们孜孜以求、不断探索。《中斐关系史》积极回应了这一现实需求,对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索。

  2025年是中斐建交50周年。在此重要节点上,对中斐关系进行系统梳理与研究,无疑有助于推动两国关系的深化与发展。《中斐关系史》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对中国和斐济两国档案文献、报刊资料、网络资料进行深入研读,对近代以来中斐关系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系统梳理,对中斐经贸合作、人文与旅游合作以及非传统安全合作等议题展开专题研究,同时也对斐济华人华侨与中斐关系进行重点剖析,并对中斐关系的特点及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作为最早与中国建交的太平洋岛国,斐济在南太平洋地区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斐济不仅位于南太平洋地区的“十字路口”、各岛国之间及通往域外航线的交通要道,而且是众多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多国驻太平洋岛国使节团的所在地。因此,考察中斐关系的历史不仅对于中斐关系,而且对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斐两国人民自近代开始交往。但由于两国距离遥远,且当时中国实行闭关自守的外交政策,斐济则沦为英国殖民地,因此,两国政府之间缺乏交往,民间交往也较为少见,主要表现为华人对斐济的单向奔赴,如在欧美人采集檀香木和海参的船只上充当水手或杂役以及契约劳工等。后来,部分华人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来到斐济从事餐饮、理发、零售和旅游等行业,为斐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中斐关系的牵线人、推动者和维护者。

  1975年,中斐正式建交。建交以来的中斐关系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1975—1985年。受两国国内因素影响,加之认知偏差,这一阶段两国关系发展较为缓慢,主要表现为双方少许的农业技术合作与人文交流。第二阶段为1985—2006年。在此阶段,两国关系逐步展开,不仅高层互访频繁,而且经贸合作扩大,其他领域的合作也渐次展开。第三阶段为2006—2014年。2006年中斐建立“重要合作伙伴关系”和中斐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机制后,经贸合作成为两国关系最重要的领域,也成为两国关系的压舱石。2014年至今为第四阶段。2014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斐济进行国事访问,在中斐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非凡意义,也推动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14年,中斐确立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两国在各领域合作全面开花,2018年两国关系提升为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成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发展的典范。

  建交以来,中斐两国在经贸合作、人文与旅游合作、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又为中斐关系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两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在贸易投资、海洋环境、减贫扶贫等20多个领域的合作不断走深走实。纵览160余年的中斐关系史,尤其是中斐建交50年以来的历史,中斐关系呈现出鲜明的特点,主要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斐关系平稳发展的前提;相互尊重彼此选择的发展道路是中斐关系的基石;元首外交主导中斐关系的发展方向;等等。

  中斐关系不是简单的双边关系,其深受美西方对华战略与政策的影响,也在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发展进程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中斐建交的第二天,中国与萨摩亚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此后,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库克群岛和汤加等先后与中国建交。中斐建交不仅掀开了中斐关系新的一页,也引发了其他太平洋岛国与中国建交的热潮,谱写了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的新篇章。可以说,中斐关系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中国—太平洋岛国关系发展的风向标,并将继续影响中国—太平洋岛国关系的发展。

  《中斐关系史》是我国学者对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关系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充分展现了我国学者为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太平洋岛国学进行的努力。我们期待更多学者加入太平洋岛国研究的队伍,为构建中国的太平洋岛国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