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人民至上,是指人民是至高无上的人民民主主体,拥有一切国家权力,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中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由人民评判的价值理念与行动遵循。人民至上,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继承创新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落实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环节,彰显着“我将无我”的崇高精神境界,是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的核心理念。
人民至上是传统民本思想的
传承创新
人民至上,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当代体现。所谓“民本”,意为“民为国之本”“民为国之基”。“民本”的出发点不是国,而是民,即构成国家的全体臣民,为政者只有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使人民满意、政权稳固。
在中国最早出现“民本”思想的政论典籍《尚书·五子之歌》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话语,就体现了“民为国之本”的基本逻辑。在《管子·霸言》中,提出“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其意在强调“以民为本”。在《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中,更是明确提出“王者以民人为天”,把民视为天地相参的力量,同样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理念。在《孟子·尽心下》中,提出了让中国统治者信奉两千多年的政治信仰“民为贵”。这种“民为贵”的民本思想传统,强调民才是政治的主体。在《荀子·大略》中,同样阐释了“民贵”的思想:“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其意旨在强调为了百姓才设立君主,为政者应基于自己的天职亲近民众并承担重任。在贾谊《新书》中,提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以为本也”,其意在强调民众、民心为执政根本。此外,《春秋穀梁传》中的“民者,君之本也”、《荀子·王制》中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孟子·离娄上》中的“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管子·牧民》中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左传·哀公元年》“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等论述,都强调了以民为重的思想。这些传统民本思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统治者,而且突破中国传统政治的范畴,持续影响中国人的思想、精神与生活,具有跨越时代的强大力量。
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永恒的价值遵循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精华、“为公”思想境界、“务实”思想方法,提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自觉拜人民为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等理念,从而将人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到史无前例的至高位置。在中国共产党看来,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人民、人民的利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至上,而不是资本至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列为“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宝贵的历史经验之一,指出“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共有百余次提及“人民”,“人民”是贯穿报告始终的主线。其中,“六个必须坚持”中的第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百余年来,正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的政治立场和价值遵循,才使人民至上彻底从传统民本思想发展成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是党对人民至上理论和实践的不懈追求和探索,才使党的领导与人民利益之间具有了独特的内在一致性。党的领导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内在一致性能够使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和不同团体的人民群众通过党的领导组织和凝聚起来,形成掌握国家权力、当家作主的磅礴力量,构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基础。人民至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坚守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准则,彰显了唯物史观立场和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理念,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人民至上是治国理政的
实践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治国理政的实践要求。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的核心要义,也是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有力践行,生动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用全方位的参与渠道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真实、持续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生活,用全链条的民主环节使人民意愿和诉求得到更好表达,用全覆盖的民主权利使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以是否及时有效地回应人民的愿望与诉求作为民主运行的政治保障,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民主效果的评判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秉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执政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生活幸福作为“国之大者”,把“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增进人民的福祉,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共同富裕进程,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群众一个都不少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了解决人民之需,中国共产党坚持问题导向,跟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历史担当、有力的政治举措,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使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新时代,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各方面各环节,指明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旨归;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蕴含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之中,深刻诠释了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的核心要义。
人民至上彰显“我将无我”的
至高境界
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探索民主道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将维系国家内在统一作为前提,构建了有机运行的现代国家民主制度体系。这种民主观念的实质是“无我”的至高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习近平总书记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话语表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遵循和心系人民、为民担当、为民谋利的崇高精神境界。
“无我”,在中国经典文本中亦有呈现。在《庄子·齐物论》中,“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辩证呈现了“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老子》中的“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和《庄子·逍遥游》中的“至人无己”,都描述了古代先贤心目中圣人的崇高境界。在当代语境中,“我将无我”是中国共产党人将“小我”融入人民这个“大我”、最终达到“无我”的至高精神境界,是在为人民服务实践中实现自我价值的最高品格标准,其具体含义表现为:夙夜在公、无私忘我,不计得失、无畏舍我,鞠躬尽瘁、无私奉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无我”的崇高品格精神,勇担使命,革故鼎新,励精图治,带领全国人民创造出丰硕的物质文明成果、精神文明成果和制度文明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原创性贡献。人民至上、我将无我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中国式现代化民主观是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的民主观,是诚心诚意为民、公平公正惠民的民主观。中国的民主坚持人民至上,是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民主。只有这样的民主,才能真正汇聚起磅礴的历史伟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