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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所于法稳: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经验与启示


2019年02月15日 09:24    来 源:《社科院专刊》2019年2月15日总第468期     作者:于法稳(农村发展研究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浙江省仙居县充分利用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的机遇,将绿色发展理念伸延、拓展到乡村发展和治理的各个领域,逐步形成了以绿色公约、绿色货币、绿色调解为主要载体的“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范本,必将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内涵

  仙居县对乡村治理模式、运行机制等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逐渐形成了以绿色公约、绿色货币和绿色调解为核心的制度规范。

  1.绿色公约。一是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绿色公约不仅包括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整洁,而且还包括乡风文明、产业发展等,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总要求。二是制定了履约的制度规范。制定了党员责任网格制度,通过网络化管理,通过党员联户包干,保证了履约。三是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在村、乡、县三个层面开展门前屋后比整洁、厨房厕所比干净、立面改造比进度、交通秩序比文明、党员干部比威信等方面的评比,建立互学互比机制,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2.绿色货币。一是绿色货币体现的是奖励、是荣誉。绿色货币是一项市民和游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奖励制度,也是一种荣誉,其相关活动记录经认定后,奖励一定的绿币,可用于绿色消费、生活缴费、公益捐赠等,进而营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绿色治理格局。二是绿色货币实施方式多样化。对市民选择步行、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出行的绿币奖励,存入其市民卡;对市民通过“科普中国·户户通”平台阅读科普信息,依据其阅读、转发科普文章数据给予科普绿币奖励;外来游客的绿色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获取凭证,可兑换为一定的绿币,用以支付在仙居的相关支出。为此,仙居县还设立了绿币基金。

  3.绿色调解。绿色调解将矛盾纠纷调解过程转化为村民自我教育过程,转化为矛盾双方参与绿色发展的过程。一是创新了调解模式。即积极受理找苗头、义务劳动做两工、调查取证四询问、过错罚种三棵树、协商和解握握手。该方式将矛盾化解同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结合起来,是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二是创新了调解方法。绿色调解方法包括:褒扬激励法、真情打动法、排忧解难法、公正评议法、乡贤领办法。广泛调动了乡村治理的各种资源以及乡土德治的方法,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经验

  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再创新,为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了有益经验。

  1.“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了“三治”的有机融合。一是实现了绿色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但面临着难以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现实困境。“三绿”乡村治理模式,通过村民的广泛参与和长期的治理探索,不但将《绿色公约》写入《村规民约》,而且制定了履约的制度。因此,“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符合国情域情、时代特征,通过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了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秩序,实现了绿色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二是提供了德治引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仙居县在推动乡村治理中,逐渐形成乡村绿色调解五法,通过聘任一批有影响力、有专业素养的乡贤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最佳的调解效果。与此同时,“五星”的评比注重弘扬传统道德和家庭美德,助推了“绿色村庄”创建,激发了传统道德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有效弥补了法治和自治的不足,德治日益成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三是搭建了乡村法治观念培育的新平台。“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坚持以法治为基础,通过法治推动村民自治,通过法治激发乡村传统道德的治理作用,实现了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统一。各乡村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制定了绿色公约,并构建了乡村治理的约束性制度,而绿色调解也是在法治框架下实现和解。这些治理机制实现了法治与自治的有机互动。绿色调解、“五星”评比中倡导传统道德的教化作用,又实现了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统一。

  2.“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以构筑绿色家园为核心,培育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是构建了多元主体的治理框架。“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下,绿色公约和村规民约提高了村民参与性,成为了乡村治理的主体;绿色货币制度让外来游客成为了环境保护的积极参与者;绿色调解体系则调动了乡贤和本地能人的参与性;党员责任网格制度则体现了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责任。因此,“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构建起了多元主体具有各自功能角色的治理体系。二是实现了多元主体有效合作互动的治理格局。党建在“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中始终发挥着引领作用,成为多元主体合作互动的根本推动力,而绿色货币则有效地激发企业、村民、广大游客都参与到乡村绿色治理之中。在村规民约、绿色公约和绿色货币的约束下,逐渐形成了乡村熟人社会相互监督的绿色行为规范。在多元主体的多元互动中,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3.“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将绿色治理理念转化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三绿”乡村治理模式下,将人们对周边环境的态度转化为乡规民约和绿色公约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并使其成为村民的行为准则,并通过基层党建和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保证这些规约得以有效遵循,从而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使抽象的环境目标转化为公共事务治理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将自然资源保护与产业的发展融入乡村公共事务治理中,进而形成以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机制为枢纽、乡村生活和乡村生产有机结合的绿色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创新共生的内生化道路。

  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启示

  仙居县“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标志着绿色发展向绿色治理的全面拓展、延伸,二者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范本,必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必须要具有广泛的民意。仙居县推进绿色发展的实践,不仅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显现了共建共享效应,极大地增强了城乡居民对绿色发展的认同感,形成了发展方式转型与思想观念转型的良性循环,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2.“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必须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推进绿色发展实践过程中,仙居县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乡村、绿色乡镇、绿色景区、绿色宾馆的创建活动,形成了广泛的绿色生活推广机制,使绿色发展、绿色生活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整个社会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绿色发展也逐渐向绿色治理拓展,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提供了氛围。

  3.“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必须要具有广泛的政策保障。仙居县在实施绿色发展试点中,不断健全和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绿色项目引导目录》《绿色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政策》《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绿色招商制度》《仙居县生态文明旅游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20余项政策,推动了乡村治理由传统治理逐渐转向绿色治理,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提供了有力保障。

  4.“三绿”乡村治理模式必须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近些年来,仙居县围绕着绿色协同治理机制,进行了丰富的实践探索。大力强化共治思维,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绿色行政,企业主体绿色生产,媒体主流绿色宣传,社会组织绿色参与,公众践行绿色消费,专家学者发挥绿色智慧的协同合作治理模式,为“三绿”乡村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导的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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