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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国家治理研究智库高端论坛(2021)举行
2021-12-24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1年12月24日总第588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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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第五届国家治理研究智库高端论坛(2021)在京召开,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国家治理和共同富裕”。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社会政法学部主任、国家治理研究智库理事长李培林致开幕词并作主题演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党委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主任赵天晓主持开幕式。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与会嘉宾围绕共同富裕的理论、实践路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议题发言。

  李培林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正确认识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特征,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实现共同富裕,一要科学把握我国现代化建设长期性与发展阶段性的辩证关系,把短期、中期、长期发展目标衔接协调统一起来,始终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二要在影响分配结果的先赋因素差异长期存在情况下,持续促进机会公平和社会流动,防止社会阶层固化和贫困的代际传递,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使社会中处境最不利的成员获得最大利益,全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道路体制机制建设。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表示,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前提下,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体现效率、促进公平,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认为,推动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新突破,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必须巩固已有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提出,实现共同富裕应当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共同致富的制度空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生保障的法律制度,守住共同富裕的底线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所长丁赛表示,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应当主动跳出数字衡量标准的窠臼,围绕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关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以及不同民族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

  在新征程中推进国家治理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春光提出,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组成部分,必须嵌入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之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张树华表示,在全球化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之下,厘清“中国之治”的概念内涵和理论外延,重新挖掘中华文化基因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中的价值观发展路径,是建立本位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的题中之义。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研究室主任王红艳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协商民主和参与民主的双重特征,既保证了协商的公平公正与顺利实施,又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性和参与感。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新媒体已经成为突破时空限制的多维度整合平台。”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数字媒体研究室主任黄楚新表示,利用新媒体优势统合各主体与要素,保障内外部发展活力,可以为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新动力。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国家治理研究智库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国家治理研究智库民族发展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共同承办。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