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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及影响
         
        孙佑海在《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发表文章指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存在观念、体制、技术和质量、成本、机制、违法行为以及法律制度等主观原因方面的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潜在影响两个方面。直接影响包括:有利于资源节约,缓解能源与资源紧张局面;有利于环境保护;总体上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助于解决一定的就业问题;有助于改善农村环境和偏远地区的人民生活;有助于改善对外贸易;对重点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制度,有助于发挥重点企业在全社会的带动作用。潜在影响包括:有助于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建设生态文明;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模式或经济形态的变革;有助于完善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对外环境;有助于发展和完善经济学;对股市将产生积极影响。
         循环经济在某些条件下也可能产生若干负面影响,其中包括:从短期或者局部地区看,可能会增加经济成本;从局部看,如对回收的废物处理不当也可能产生新的环境污染问题;从局部看,也有阻碍技术进步的因素存在。
         发展循环经济,既是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也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环境压力的治本之策。然而循环经济并非完美无缺,如措施运用不当也可能产生某些负面影响。但是将两者的利弊进行科学分析,得出的结论显然是利远远大于弊。同时,可能存在的某些负面影响也可以通过制度的科学设计和实施予以消除和减少。因此,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4-24 15: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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