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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史学”之“新”义
      
      
         
        江湄在《史学月刊》2008年第4期上撰文指出,梁启超的《新史学》介绍了实证主义史学思想,是我国传统史学向现代史学转型的宣言书。梁启超的“新史学”与实证主义史学貌合神异,内涵一套将儒家哲理、大乘佛学和现代化论融合起来的历史观、世界观与人生观。而他后来怀疑进化论、否定历史因果律的思想转变,不能完全归因于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他自觉认识并澄清自己的“新史学”与实证主义史学的思想界限。
         梁启超曾论及中国近代化三期及其代表人物,将自己与严复、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归为第二代,说他们“只会大声疾呼说中国旧东西是不够的,外国人许多好处是要学的”。他们这一代启蒙者往往以外来新知为动力,从中国思想传统内部的异边缘寻找资源,形成杂糅古今、会通中西的思想风貌。其对外来新知的接受往往是“格义”式的,即一面用“传统”因素解释外来新知,使外来新知“本土化”;一方面又使“传统”获得新的阐释而发生现代型的变形。
         梁启超作为中国“新史学”的创立者,以往研究者往往强调其“新史学”之“新”义,在于移植西方科学史学于中途,但我们也要注意其“新”同时也是对传统历史观念与史学思想的推陈出新。他能在西方思潮的启发下,焕发原有传统思想,其弊病则在于对西方新思潮做浮泛皮相的采用。而当我们把他放在“中国现代史学史”的第一章,并在史学科学化的发展线索上安排其“新史学”的位置,则意味着他的“新史学”仅是中国现代史学的初级阶段而已,“新史学”的意义似乎仅在于首先传播了科学史学的常识,不久也就过时了。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4-24 15: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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