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报讯(记者何馨)9月23日,由我院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合主办,我院法学所承办的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在我院举行。论坛主题为“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我院副院长冷溶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只要法学研究人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扣时代主题,充分发扬法学的实践品格,继承和借鉴我国和其他国家优秀的法律学术传统,勤奋求索,勇于创新,就一定能够取得辉煌的研究成就,为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副秘书长李联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华,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家福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法学所所长李林主持会议。 冷溶指出,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这个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实现民主法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通过法制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通过法制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法制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法制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强力保障;通过法制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基础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一系列问题,都要通过包括法学界在内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做出理论回答。 冷溶指出,我国博士后制度,是借鉴国外培养优秀人才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创立的一项吸引、培养和使用年轻高级人才的制度。这项制度建立20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年富力强、成就卓著的科研和管理人才,为促进我国教育、科技、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始于1992年,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早建立的博士后流动站的机构之一。10多年来,我院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3批,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高水平研究人才,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贡献。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也是法学界最早建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培养了很多高素质法学人才,为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发挥了作用。 安全部副部长马建宣布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论文集入选者名单,共有47位博士后的论文入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彗星、法学所所长李林分别致闭幕辞。 论坛共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与诉讼法学,民法学与商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和国际法学等4个发言评论单元和提问讨论环节。4个单元的博士后发言和专家评论由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锋,以及我院法学所学部委员梁彗星,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刘楠来、韩延龙,研究员崔勤之主持。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要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时刻坚持以民为本,在保护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多方面下功夫。 来自全国各政法系统、科研机构、部分高校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我院法学所部分研究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