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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止大学乱办企业 武大将与36家校办企业脱离 《人民日报》 ( 2006-05-17 第11版 ) 本报武汉5月16日电 记者张志峰从刚刚结束的湖北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湖北地区高校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办企业;除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学科技园,高校科技企业不得冠用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 根据规定,高校科技企业不得无偿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及其他物质条件和无形资产从事经营活动;学校领导不得在除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大学科技园外的控、参股科技企业中兼职。目前,武汉大学已出台政策,将与36家校办企业逐步脱离。 《人民日报》 ( 2006-05-17 第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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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发布时间:2006-5-17 9: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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