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状 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单位资本占用劳动力较多或单位劳动占用资本较少的产业。一般认为,商贸餐饮、运输通信、文教卫等服务业和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通信设备等制造业以及建筑业,都属于吸纳劳动力相对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2003年,全国就业人口74432万人。劳动力成本低,已成为我国商品和劳务在国际市场上最具竞争优势的要素;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第三产业成为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渠道,从近10年看,第三产业吸纳的劳动者就业数量远远高于第二产业。从经济类型看,国有和集体经济的就业普遍下降,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则大幅上升,已成为工业就业的主体。 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第三产业发展很不充分,与发达国家差距最大。从三大产业的就业结构看,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就业所占比重较低,我国仅为28.6%,而欧美日澳8国平均为69.55%,差距非常明显。 2.重化工业发展阶段使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市场相对萎缩。我国经济已步入新一轮经济上升阶段,产业增长的“重化工业化”趋势明显。近年来,汽车、钢铁、建材等重化工业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显著上升。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增长形势明显好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3.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或抵押而被拒贷的高达56%。由于正常融资渠道收缩,造成非正常融资迅速膨胀,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融资难进一步加剧。 4.激励性政策不足,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从政策环境看,目前国家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现有和新办特定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在工商登记和税收减免方面,出台了一些扶持性政策。但这些政策的扶持对象仅限于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企业类型也主要限于一些传统的服务型企业,对大多数企业多用人工并没有太强的激励作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需要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信息咨询等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尚很欠缺。 5.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将遭遇更大的阻力。国际上除了设置技术(绿色)壁垒、实施反倾销手段来限制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外,SA8000标准已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这一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它规定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健康安全等。尽管该标准的宗旨不错,但它却极易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据悉,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服装、玩具、鞋类等产品,均受到SA8000的约束。 三、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若干举措 1.把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作为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现在有一种把推进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大力发展工业的片面认识。工业化实质上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而非农产业既包括工业也包括服务业,目前世界上的工业化国家大部分就业已转向服务业。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的任务虽然还没有完成,但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的新阶段。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除了传统的商贸、餐饮、修理业外,还要特别重视发展现代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等新型业态以及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业;既要继续发展为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也要大力发展为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如金融、保险、法律等各类中介服务。当前,第三产业的发展要通过加快城镇化来解决需求方面的制约,同时也要打破行业垄断,建立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2.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劳动密集与先进技术有机结合,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最佳模式;大力发展技术含量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是发展方向。为此,要大力发展围绕高科技产业终端环节或外部配套的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业,如IT业和新兴家电业。此外,还要鼓励发展为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而需采用人工作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个性化服装和用品,以及采用电脑设计的陶艺、雕刻、刺绣等工艺品的生产。 3.强化政府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我国已出台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政策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对于国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非公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来说,仍感到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在确立其法律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政府应在税收、审批和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放宽限制,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运用就业奖励、劳动成本补贴、减免税等政策工具,对创造就业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鼓励。例如可对增加就业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主,在地方可减免的权限内提供税收优惠。 4.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资金支持。一是建立中小企业银行。允许组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股东、以企业互助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互助合作银行,其职能主要是为了中小企业融资。二是兴办由非政府机构组建的信用担保机构,以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担保机构应实行公司化运作。三是允许组织中小企业资金互助会。四是允许中小企业以股票、债券等非信贷方式融资。 5.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鼓励各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在开展专业化协作、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牵线搭桥。二是实行咨询服务补助制度,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 6.推广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面对即将全面实施的SA8000标准,我国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应对。一是要积极研究其合理成分,尽快在我国培育和建立类似的管理体系,在劳动密集型的出口行业推广、应用并开展自主认证。二是积极宣传我国产品及劳工人权状况,不给别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三是借助该标准的认证,在我国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推广社会责任的理念,学会以社会责任为新的起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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