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与会者强调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本报讯 2月16~18日,院学术委员会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召开座谈会。院学术委员结合自己多年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实践,围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办好中国社科院等问题畅谈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有学者指出,要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队伍中,年龄结构老化、年龄层次断档、队伍萎缩、后继乏人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状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高校的马克思主义课程被冷落,学科萎缩;现实生活中西化现象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否定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和思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我们进行艰苦不懈的努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仅指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理论、观点和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即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马克思主义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更好地解释和回答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要从理论上研究和回答当代社会生活所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就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地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社会实践。 与会者表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旗帜鲜明地反对指导思想上的“弱化”、“淡化”、“多元化”和“西化”等倾向;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说服力和战斗力的同时,重视并做好理论的普及工作,组织力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普及读物,提高全社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在理论学习中,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反对各种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等实用主义做法。要切实把我院建成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建议在全院举办培训班,让全院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院、所领导带头坚持在课题研究、院务所务会议中贯彻马克思主义,在课题立项、成果评奖、教材使用、考试科目设置等工作中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标准。 与会者认为,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意见》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作了高度概括,并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在文件公开发表之际,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使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建议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大会,制定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规划,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良好氛围;建立哲学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奖励制度,加大国家对社会科学的扶持力度,使社会科学工作者与自然科学工作者一样受到尊重、获得荣誉;恢复全国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问题,相互促进,共同繁荣。针对我院情况,与会者提出,我院应当且必须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做好本院工作的同时,还应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全局角度,积极向中央建言献策,主动承担一些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与会者对《意见》中关于正确处理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扶持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研究项目等论述感到深受鼓舞。认为,形成一个优势学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学术造诣高深的学术带头人、一个比较整齐的研究群体和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著作。我院要在保持原有优势学科的前提下,重视和扶持已有相当基础、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切忌求全贪大、包打天下,否则将会失去重点、失去优势。要在做好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同时,切实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加强传统学科建设,使传统学科增强活力,适应时代发展。在逐步完成学科调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院综合研究优势,不断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 会议由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汝信主持。院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郭永才,前院学术委员周叔莲、张椿年和学术委员会委员近30人参加了会议。(董文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