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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2019年03月08日 09:24    来 源:《社科院专刊》2019年3月8日总第471期     作者:本报记者 黄亚楠

  3月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暨2019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出席并分别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主任吕艳滨介绍了《蓝皮书》的主要内容。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主持。

  陈国平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兴起,信息化迅速席卷全球,推动人类社会实现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飞跃式转变。无论是政法机关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还是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都有赖于政法机关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陈国平表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法院信息化建设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充分利用审判大数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决策”的要求,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构建了全国法院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汇聚了各级人民法院的海量案件数据,开展了一系列面向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国家治理和人民群众的司法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研究工作,为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支持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保障。

  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愈发深度融合,信息时代审判运行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确立,智慧法院的全业务网上办理基本格局已形成,全流程依法公开基本实现,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方向已明确并展现广阔前景,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法院审判执行方式发生了全局性变革,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迈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息化助力司法为民。各级法院积极推动电子诉讼的部署应用,全力打造司法公开和网上诉讼平台,不断实现服务便捷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各级法院设置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五大电子诉讼标准模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往返奔波成本。

  第二,信息化辅助审判执行和司法管理。首先,各级法院致力于诉讼文件的电子化工作和案件办理系统的同步开发,以求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以电子案卷为抓手,最终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其次,3年来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肩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起的决策分析系统、执行指挥系统、财产查控平台、网络拍卖平台、联合惩戒平台等让执行工作突破瓶颈,基本实现了执行全流程信息化,法院工作距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越来越近。最后,借助信息化手段,司法管理一改依靠院庭长人工盯案子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庭审自动巡查、司法风险动态防控、全程审判监督和人财物等各方面的全方位自动化管理,推动司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三,信息化服务国家社会。首先,信息化助推司法公开。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业已形成,已建成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公开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大数据辅助党政决策。2018年,人民法院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提供了大量优质社会公共服务和司法公共产品。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司法社会治理指数、司法公正指数,深刻揭示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相关单位提供风险评估、预警、分析服务,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后,借网络推动纠纷化解。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抓住机遇,构建人民法院主导的多元化网络解纷平台,有效化解人案矛盾,发展新时代政法部门的“枫桥经验”。

  智慧法院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

  许建峰表示,2019年是全面建成智慧法院的攻坚之年,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抢抓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创新道路,真正把智慧法院推向全面建设的新高度,推进审判智能化、执行智能化、服务智能化和管理智能化。

  随着人民法院信息化3.0的深化完善,信息化建设对司法审判的辅助作用越来越凸显。《蓝皮书》指出,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审判辅助作用主要体现在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日益缓解事务性工作压力、审判辅助功能不断完善、移动办案方兴未艾等四个方面。

  2018年,全国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高度重视信息化手段,在提高财产查控和处置效率、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透明度和强制力方面卓有成效。《蓝皮书》建议,未来应明确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确立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服务本位,不断完善系统,建立与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并最终依托信息化建立执行长效机制。

  《蓝皮书》强调,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法院诉讼服务,2018年全国四级法院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覆盖,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法院远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智慧诉讼服务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蓝皮书》认为,未来智慧法院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新特点,对知情全面性、沟通零距离、互动即时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各级法院在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的基础上,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大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开创智慧诉讼服务新举措。

  谢寿光对未来《蓝皮书》的撰写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研究创新机制,司法机关应与研究机构建立并保持适度的合作关系,保证研究成果的客观公正性;二是要公布研究数据来源,呈现评价过程,进一步标准化评价流程;三是要积极拓展更多专题化评估。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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