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学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而科学地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五年来,依法治国的实践与时俱进,成就辉煌。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研究所的使命,就是要努力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就学法学研究所于1958年在董必武先生的亲自提议和关怀下成立,第一任所长是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先生。建所44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法学所始终把研究重点放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在基础研究、决策研究和法律教育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一是在我国社会进步和法制发展的重要阶段,不失时机地提出并组织对若干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例如,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我所曾组织两次法律理论务虚会,提出要重新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独立行使审判权”、“无罪推定”等重要原则,为政法领域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特别是90年代初,根据江总书记的批示,我所率先开展并组织对人权理论的系统研究,为发展我国人权事业、参与国际人权斗争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参与立法和司法实践,为党和国家的决策献计献策。例如,直接参加1982年宪法的制定,并在此后每一次重大的宪法修改过程中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参加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100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和审议工作;此外,经常参加最高司法机关的疑难案件讨论和司法解释的制作。三是努力保持和增强学术优势,积极投身法制宣传教育。我所的法学学科、学术梯队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建设在全国居于前列。1995年以来,我所学者还5次完成中南海法制讲座的任务、6次完成全国人大法制讲座的任务,并赴各地,为省部级领导干部做了100多场专题报告。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如何加强法学研究,为建设法治国家服务,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目前,我们的工作重点除了继续加强常规研究外,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探讨如何确保我们的立法工作和相应的司法、执法机制能够始终忠实、全面地代表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包括先进的法律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有机结合。其次,积极组织研究我国法律领域的若干重大问题,主要集中在起草民法典,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针对加入WTO,就法律的废、改、立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探讨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和依法行政的方案;以及抓紧研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等。最后,也是最为紧迫的是,为了在全球化浪潮中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在国际斗争中充分发挥法律武器的作用,根据铁映同志的指示,我们正在抓紧筹建国际法研究中心,力求组织全国范围的优势力量,集中研究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际人权以及国际和平与战争等方面的重大法律问题,尽早拿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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